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方案
(试行)
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》的通知(教社科[2015]3号)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》(教社政[2005]5 号)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,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思政课部就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(简称“基础课”)、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(简称“概论课”)和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教学提出如下改革方案。
一、改革指导思想
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改革要基于课程性质,着眼学院实际,面向全体学生,适应学院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,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,充分体现“三贴近”(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学生)原则,坚持课堂讲授与实践活动相结合,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积极性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提高教学质量、强化教学效果,增强思政课教学的实效性。
二、课程改革内容
(一)概论课
1、概论课总学时64,其中理论课(课堂教学)52学时,实践课12学时。
2、本课程考核方式
(1)期末考试占50%
(2)学生撰写社会调研报告占20%。
(3)课堂作业、课堂表现、考勤占30%
3、实践课形式:组织学生进行为期3周(12学时)的社会调研,撰写调研报告。实践课12学时计算教师工作量,用于教师辅导学生撰写调研报告、批改调研报告,评选优秀调研报告。
(二)基础课
1、基础课总学时48,其中理论课42学时(课堂教学),实践课6学时。
2、本课程考核方式
(1)期末考试占50%
(2)辅导员对学生操行评定占10%
(3)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占10%。
(4)课堂作业、课堂表现、考勤占30%
3、实践课形式:思政课部与学生处、教学系联合开展如下实践活动之一:⑴组织学生参观第一师范、岳麓书院、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参加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撰写“观后感”或者志愿服务心得体会1篇(附参观或者志愿服务相关相片各一张)。⑵开展“我的职业理想”演讲比赛(结合专业)。⑶开展微视频、微评论竞赛。实践课6学时计算教师工作量,用于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。
(三)形势与政策课
1、考核方式:撰写心得体会1篇。
2、学院领导参与形势与政策讲座。
2015年11月20日